连日来,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开展系列支部活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措施,扎实推进党史学习及队伍教育整顿。
3月18日,为了增强对党史教育学习的实效性,立案庭支部组织党员前往南区刘广生故居接受红色教育。刘广生于1926年岁末,共青团中山县委成立时当选为首任书记,参加过武装起义和秋收暴动,1927年被国民党中山县当局通缉杀害。在讲解员对刘广生生平革命履历和英勇作战的描述中,大家仿佛走近了这段革命燃烧的岁月,被众多革命人士甘愿牺牲也要换取革命胜利精神所感动,让大家体会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提醒大家不管走得多远也不要忘记来时的路。
3月19日,立案庭支部组织集中学习。首先落实第一议题,由支委吴园园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围绕党史学习进行交流研讨。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环节,党员冯松龄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着,支部书记吴绪源用“以延安整风精神开展好教育整顿活动”为题和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通过回顾“延安整风”这段党史,以史照今,提高大家对开展好政法教育整顿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强调要通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
在为群众办实事方面,立案庭支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结合“一站式建设”为群众办实事的相关要求,立足本职工作,推出两项实实在在的为民措施:一是增设窗口。由于立案庭人手不足、民商事立案组的同志需要花大量的人力从事网上立案的审查工作,长期以来,本院立案庭仅开设1个民商事窗口。本院每年受理的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达4万多件,每天到民商事行政窗口立案或者递交材料的群众很多,往往等待的时间都很长。为解决这一难题,方便群众立案,从今年3月1日起,立案庭根据窗口受理案件特点,增设律师及补正材料专窗,在民商事、行政立案组抽出1名同志在此窗口值班,有效分流了办理业务的当事人,确保诉讼知识欠缺的一般群众能够得到细致周到的诉讼服务,同时又兼顾为广大律师开辟了快捷的绿色通道,大大缩短了窗口业务的办理时长,大大方便了群众前来立案。而由此增加其他同志网上审查的工作量由加班完成,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
二是推行上门调解。在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推动现场调解、线上调解、电话调解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针对调解员反映,部分案件当事人无法来到现场、更不懂得线上操作,立案庭支部推行部分案件诉前上门调解的便民措施,只要是群众有需要,法官(或者调解员)可专门上门调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最近,调解办的调解员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当事人不便到现场处理的矛盾纠纷。中山市某贸易行诉中山某餐饮管理公司买卖合同一案。中山某餐饮管理公司欠中山市某贸易行酒水等货款34339元。中山市某贸易行因多次催促无效,而选择到法院起诉。该案进入诉前调解后,遇到两个问题1. 双方同意网上调解,但因原告中山市某贸易行代理人的身体原因(面部在治疗中),无法进行人面识别;2.被告中山某餐饮管理公司代理人称员工请假多,其也需要上前台帮忙,无法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调解。为此法官派调解员约原告代理人一起到被告公司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调解协议:被告某餐饮管理公司分六期偿还尚欠原告某贸易行的货款。原告同意在被告公司按期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下,免收逾期利息。现两公司间继续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