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中山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结合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委政法委近期关于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以及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中山指导组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迅速制定并印发《中山市公安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方案明确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活动主题、活动任务、活动步骤、有关要求等6方面内容,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贯穿整个活动始终。
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由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黎少康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治处主任王建国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实践活动的统筹工作。
在活动任务方面,明确规定了两项任务:一是调查走访任务。要求全市每名公安民警至少参与1次调查走访活动,至少收集1个以上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分为单位和民警两个层面。单位层面规定,各窗口服务部门要至少推出1项便民利民措施;各派出所要至少解决1个辖区治安突出等问题;局直单位和各分局业务部门要至少解决1个职责内群众普遍关注或反映强烈的问题。民警层面规定,派出所等一线单位民警每月要力争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其他民警活动期间至少要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
在活动步骤方面,分调查走访、为群众办实事、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调查走访阶段,明确了调查走访的主要内容、主要对象场所和方式方法。主要内容:一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二是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三是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公安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建议等。主要对象、场所: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群众家庭等,特别是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失足青少年、英烈家属、困难企业等;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等。方式方法:一是入户走访;二是召开座谈会;三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四是设置征求意见箱;五是微信公众号征求意见。为群众办实事阶段,要求各单位要对收集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分类汇总,制定措施、定人定责,跟踪问效、实事实办。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和解决,办好一件销号一件,不走过场,确保实效。总结验收阶段,明确了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查看工作落实情况,并梳理总结,固化经验,由市局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同时,为了各单位更好地开展并便于验收活动成效,制定操作性和针对性的5个统计表,统一下发各基层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