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加快项目落地”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近日,印发《关于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中建通〔2021〕110号),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申请施工许可“分段办”,真正为项目落地提供“加速度”。
施工许可“分段办”,进一步精简提交资料。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办理整体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即不分阶段施工报建),或办理分两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具体细分为基坑阶段(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主体结构阶段。在资料提交上,“分阶段”比“不分阶段”进一步精简,只需提交阶段内的所需资料即可办理本阶段的施工许可,不用收齐整体项目所有资料再办理。
多个环节“同步走”,进一步缩短动工时间。实行房屋建筑工程分阶段施工报建后,建设单位可在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之前办理基坑阶段的施工许可,依法动工建设,同时继续办理主体结构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大限度减少设计、审图、规划许可等环节对动工时间的影响。
质量安全“全监管”,进一步明确首要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报建的基坑工程完工且完成工程质控资料抽查和初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如发现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注册人员未按照承诺履职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诚信扣分、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